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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团总支、学生会财务制度
日期:2013年12月04日     阅读:491
  第一条  会计系团总支学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基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  开展活动需要经费,必须要先开立具体预算清单,并报主席团核准后报辅导员审批,一式两份。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资金采用总分式账户管理,办公室设立团总支学生会总账户,保管所有账目以及报销凭证。各部门由部长负责记账、报销并设立明细账。
  第四条  系团总支学生会经费实行刚性节约制度,必须本着节约原则,不得乱立名目花钱,资金只作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和活动之用,其余一律不准任意支取使用。
  第五条  报销经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在发票背面写明具体用途及经办人。
  第六条  经费运用汇报规定:各部部长于每周五下午13:00向办公室主任处反馈经费运用情况,并予以汇总后于下午16:00向辅导员汇报;办公室主任于每周日下午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上汇报经费运用总体情况。
  第七条  以下为列举各项正常开支与不允许开支费用。
  一、可正常开支的项目
  1.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开支;
  2.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活动开支;
  3.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资料费用;
  4.系报、团报费用、横幅的制作费用;
  5.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的宣传费用(如:打海报、发传单等);
  6.其他的正常开支。
  注:以上各类开支必须经过主席团、辅导员的审批,特别是横幅的制作和购买所需宣传用品必须经过辅导员审批同意后签字,否则一律不给予报销。
  二、不可以正常开支的项目如下:
  1、没有经过主席团或辅导员审批的开支;
  2、团总支学生会个别成员自行聚会的费用;
  3、其他非正常开支;
  4、团总支学生会资金报销制度。
  第八条  各项活动开销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将工作经费使用计划(附活动策划方案及财务预算表)上报办公室,经过主席团审议,辅导员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2.在活动结束后,所有开支的发票应由各部门部长统一整理收集。指出经费的报销单必须使用正规发票,一律不得使用收据;
  3.在发票上必须注明商品的单价、数量,付款人栏应统一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发票背后须写明经费用途、经办人员签名,收齐后再由辅导员签字,上交办公室给予报销;
  4.报销款项由办公室统一按上报金额发放给相应各部部长后,由各部部长负责将款项交于经办人手中;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报销,其费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承担。
  第九条  日常开销
  1.日常工作中不报销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需报销者,事先报请主席团或辅导员审批;
  2.各部如需购买部门所需或活动用品,应填写财务预算表,到辅导员处审批方可置购,如有发现不审批者一律不给予报销;
  第十条 若购买的为非一次性物品,购买部门须指定保管人,并在上叫的报销清单上注明物品最后由谁保管。
  第十一条 除各部门部长以外,不得有其他人私自将报销单交办公室要求报销。
  第十二条 每个学期末,由办公室根据上交报销凭证的总数,由相应的各部长签字核对金额的准确性,统计各部门一学期的开销,与各部门明细账核对,列出清单。检查非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情况,列出保管人名单。
  第十三条 办公室应按月小结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系团总支学生会内外公布,接受一切有关询问,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四条  班级承办活动经费报销,必须按照班级承办活动评比结果给予相应得处理,一般按照80%、60%、40%、20%给予报销。
  第十五条  附件:财务报销流程。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会计系团总支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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