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心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中心  规章制度
会计系学生党员服务日制度
日期:2013年12月04日     阅读:465
  按照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党总支提出的在全系范围内贯彻落实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一学期志愿服务时数不小于10小时的要求,以及进一步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学生党员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结合我系开展的争创“五星”岗优秀学生党员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意在培养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自愿服务他人,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打造学生党员提升社会责任感的实践平台。
  一、适用对象
  会计系所有学生党员、预备党员。
  二、关于对学生党员、预备党员“特色”理论学习、社会服务时间的规定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服务方式,须每学期参加不少于10个小时的志愿者服务和理论学习。并将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考察指标,未完成者,将不能如期转正。
  三、“特色”理论学习、社会服务学时计算以及说明
  1.除参加学院规定的业余党校学习等学习外,还需进行“特色”理论学习,包括:观看新闻联播、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纪录片和支部组织生活一次记2个学时;每学期上交不少于2篇有效的学习交流心得体会,记两个学时。
  2.社会服务学时即志愿者服务时间,社会实践服务学时包含以下模块:学院党校活动、系党日活动、学生党支部活动和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主动开展并参加者按照参加实际参加时间一比一计算。
  四、对于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志愿者服务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学生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要根据学习、自身特点,选择适当方式,积极参与学生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3月5日,围绕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以班级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
  2.每月以学生QQ群、微博、网络论坛、学习与实践培训班为载体,开展校园公民道德论坛,广泛收集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加强主题宣传、学习和交流。
  3.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党校活动、系党日活动、学生党支部活动和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有选择、有侧重地开展学雷锋支部民主生活会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       4.以党总支为主导,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为主体,采用轮岗的方式,深入商场、集市、银行、邮局等窗口单位和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每月1次),把雷锋精神转化为专业精神和集体文化。
  5.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贴近人们生产生活需求,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开展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的社会志愿服务。面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志愿帮扶活动。面向农村基层,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
  6.加强学习雷锋活动成效的宣传。要通过网页、传单、板报、报刊等渠道,加强宣传各班级在学习实践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不断产生社会辐射力,引发共鸣。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志愿者服务制度,实行服务登记制度:党员参加的服务活动情况将登记在党员证和《会计系学生党员情况登记表》上。实行一人一证一表,登记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证明人等。
  2.各分学生支部书记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服务效果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学生党员对待服务活动敷衍了事,将不计入服务时间,并进行限时改正。
  3.党支部将及时将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志愿服务时间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要求在党员“述责答辩”活动期间予以汇报,如果党内外群总反映个别情况不符,查证属实,将取消该次服务时间。      
© 2013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36364号
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电话:0571-86739153(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