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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银星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年10月14日     阅读:489
  

各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2010年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我院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银星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安排要求如下。

一、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要按照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银星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评审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参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2银星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学生手册》中“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特困学生资助办法”中的其他评审要求。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生每年5000元,共204

金融系:64人;保险系:35人;会计系:30人;经营管理系:24人;

国际商务系:29人;信息技术系:18人; 人文艺术系:4人。

2、银星励志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每生每年5000元,共10

金融系:2人;保险系:1人;会计系:1人;经营管理系:1人;

国际商务系:1人;信息技术系:1人;人文艺术系:1人。

另每系再推荐1人(人文艺术系不参与),评审组从中评定2人。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名额今年有调整,等待上级通知后在定。

四、评审时间及上报内容

根据各系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建库情况和各系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各系按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并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开展的评审程序如下:

1011——21日 为各系自评及公示;

1022 各系将评审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23——1029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全院公示;

1030 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系先按名额进行人员确定。由于申请表格要求比较多,今年帮困助学指导中心特安排专人辅导学生填写,请各系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学生发展中心11102填写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首次表格打印费由帮困助学指导中心承担。)学生打印后将表格交回系里,请相关老师和领导签章,以系为单位上报帮困助学指导中心。这一过程,请各系注意时间节点,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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