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院团〔2010〕15号
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
表彰2010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文件精神,结合共青团中央在我院开展的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以及学院“2300”活动的整体安排,学院组织开展了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暑假期间,我院21支社会实践小分队,200余名实践队员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赴全省各地开展了国情教育、校友同行、城乡发展、就业创业、社会服务、行业体验等实践活动,完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实践任务。将学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评议,决定授予潘蕾、满浩洋、蓝怡、黄涛、徐佳伟、张颖杰、许韵涛、吴迪、王萌、任静、方琦、方旭芳、应春盛、张晓翠、高红洁、陈静颖、黄超众、江凌芳、叶玲玲、赵之航、叶思佳、钱懿、胡璟璐、徐敏、娄晶晶、杨剑梅、徐莉丽、张健、俞佳文、徐丹萍、金强、戴佩佩、张旸、梁百惠、周高婷等35名学生“201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校学生向获奖者学习,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高品质的金融学子。
二○一○年
主题词:表彰 暑期实践 先进个人 决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