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并结合系部实际,现将会计系第三次双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选举条件公布如下:
一、代表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2008级各班6人,2009级各班8人,2010级各班6人。
2、代表由各班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在广泛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选举产生。
3、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团总支、学生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
(注:如班级当然代表超过预定名额,要求当然代表全部出席,则民意代表可免。即规定每个班的代表名额有下限)。
二、代表选举条件
凡具有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籍会计系的共青团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在团内担任的干部,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作为第三次双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要求上进。
2、忠实履行团员义务,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建议和要求,在青年团员中享有一定威信,并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遵守纪律,在校期间未受到团纪或校纪处分,无任何违纪现象。
5、代表候选人构成应具有广泛性,要兼顾一定的男女比例和群众、干部的比例。
三、代表产生和截止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