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心
团学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中心  团学动态
会计系第三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
日期:2010年10月22日     阅读:483
  

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并结合系部实际,现将会计系第三次双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代表选举条件公布如下:

一、代表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2008级各班6人,2009级各班8人,2010级各班6人。

2、代表由各班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在广泛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选举产生。

3、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团总支、学生委员会委员为当然代表。

(注:如班级当然代表超过预定名额,要求当然代表全部出席,则民意代表可免。即规定每个班的代表名额有下限)。

二、代表选举条件

凡具有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籍会计系的共青团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在团内担任的干部,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作为第三次双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要求上进。
2
、忠实履行团员义务,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建议和要求,在青年团员中享有一定威信,并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
、遵守纪律,在校期间未受到团纪或校纪处分,无任何违纪现象。

5、代表候选人构成应具有广泛性,要兼顾一定的男女比例和群众、干部的比例。

三、代表产生和截止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

 

     
© 2013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36364号
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电话:0571-86739153(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