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要按照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银星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评审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参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2、银星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学生手册》中“省金融教育基金会特困学生资助办法”中的其他评审要求。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历年来我院评审工作完成良好,受到省里好评,望今年各系能够再接再厉,按照评审要求,积极落实到位。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
每生每年5000元,共210名
金融系:66人;保险系:33人;会计系:40人;经营管理系:20人;
国际商务系:28人;信息技术系:18人; 人文艺术系:5人。
银星励志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每生每年5000元,共10名
金融系:2人;保险系:2人;会计系:2人;经营管理系:1人;
国际商务系:1人;信息技术系:1人; 人文艺术系:1人。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共560名
金融系:175人;保险系:85人;会计系:112人;经营管理系:53人;
国际商务系:75人;信息技术系:45人; 人文艺术系:15人。
二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共840名
金融系:260人;保险系:130人;会计系:170人;经营管理系:80人;
国际商务系:110人;信息技术系:70人; 人文艺术系:20人。
四、评审时间及上报内容
根据各系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建库情况和各系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各系按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并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开展的评审程序如下:
10月11日——22日 为各系自评及公示;
10月23日 各系将评审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院帮困助学办公室(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4日——10月30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全院公示;
10月31日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银星励志奖学金开展的评审程序如下:
10月11日——22日 为各系自评及公示;
10月23日 各系将评审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院帮困助学办公室(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24日——10月30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全院公示;
10月31日 银星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上报省金融教育基金会。
国家助学金开展的评审程序如下:
10月11日——11月2日 为各系自评及公示;
11月3日 各系将评审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院帮困助学办公室(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4日——14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全院公示;
11月15日 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系先按名额进行人员确定。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填写要求比较严格,今年帮困助学指导中心继续安排专人辅导学生填写,请各系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24日-27日间每天13:30-21:00到学生发展中心11313填写打印。学生打印后将表格交回系里,请相关老师和领导签章,以系为单位上报帮困助学指导中心(10月28日上午11:30前)。这一过程,请各系注意时间节点,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由各系组织学生填写,以系为单位上交。
在评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李尔联系,谢谢。
学生处帮困助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