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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党建工作基本规定
日期:2013年12月03日     阅读:440
  一、新发展党员申报工作基本规程
  班主任或辅导员择优推荐→班级演讲答辩→资格初审→确定初稿→群众座谈会→筛选、公示→发放《初审表》→上报学院。
  二、党员发展班级复查具体要点
  1. 班级符合条件的是否有漏报;
  2. 班级上报数据是否属实;
  3. 班级上报数据是否有不符合发展条件;
  4. 对党员发展工作有其他疑问事项的。
  对于党员发展,基本按照以下条件规定操作:
  三、新发展党员条件
  1. 一年(含)以前建表,且党校结业,满一年培养考察期;
  2. 智育测评班级排名前50%;
  3. 考查课、专业课全部通过;
  4. 技能开课考、认证考、毕业考(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课考;第二学期认证考)应期项目全部合格;
  5. 规定时间内通过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6. 积极参加活动,一学期原则上不少于2次;
  7. 积极汇报思想,一学期至少上交2篇思想汇报;
  8. 主动与党建联系人谈话,每学期至少2次;
  9. 诚信缴清学费;
  10. 获得学校奖学金;
  11. 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12. 群众座谈会反映良好;
  13. 班级演讲答辩通过;
  14. 积极担任学生干部岗位工作或考察期内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四、预备党员转正条件
  条件同新发展党员条件规定。此外,对于其他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1. 一年级。高中时期已党校结业,列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者。依照学校与系部的相关规定,此类学生可以且必须通过班级推优(班级可以斟酌优先考虑)的渠道上报,可不参加学院党章学习班学习,但必须要参加学院统一的考试;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方可考虑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2. 二年级。学生新党员发展,经班级上报,且条件符合,群众基础良好,同时通过系部统一组织的新党员发展理论考试和演讲答辩,可斟酌发展并提交学院审核。
  3. 三年级。出于前两年的党建成效及班级学生实际情况,较一、二年级,审核程度要更加严格一些;
  4. 党员发展推荐,在硬件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各班级上报,必须严格在班级群众基础考核上把关,班主任为第一把关人,辅导员分年级把关;班级党员发展比例在20%左右,特别优秀的班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所突破,发展比例控制在25%左右。年度班级学生党员发展比例不超过10%;三年每班级发展党员总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5. 由于当期党员发展名额受限制,各班级上报人员,必须遵照优中选优原则。
  其他未尽事宜,待日后再做交流沟通。
会计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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