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我系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积极慎重的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督促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真正牢记并实践党的宗旨、学习并落实党的科学理论,以切实加强对我系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特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和预备党员推选阶段,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答辩目的
通过公开答辩推选,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情况的了解更加准确、更加全面,发展对象对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更加自觉、更加强烈,党员和群众受到的教育更加生动、更加深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透明、更加民主。
二、机构设置
设立班级答辩评议小组,由各班级党小组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操作程序
1.由班级团支书(党建信息员)主持;
2.参加答辩的对象是经过培养考察、通过预审的答辩对象;
3.公开答辩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张榜公布,欢迎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踊跃参加;
4.答辩推选结果上报系党总支审核。
四、答辩过程
1.由发展对象介绍个人情况、汇报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和本人的主要优缺点;
2.由答辩小组和与会者围绕着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个人学习工作情况进行提问;
3.由党支部根据班级答辩评议小组的综合意见并结合发展对象的表现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