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院第四次团代会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引导学生把理论学习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结合起来,促进青年大学生在实践中的锻炼成长,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使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院团委于2014年寒假组织我院学生开展了“幸福路、青春梦”为主题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为了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院团委决定对我院2014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表彰一批在组织和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院系、专业或班级组织的寒假社会实践服务团队,具体要求是: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具体要求是: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作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读书心得的撰写、为学院事业发展提出的金点子作为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奖项设置
本次社会实践成果分两个层次申报,一是系级优秀,一是院级优秀。系部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评选的名额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系在自身评选的基础上要推荐一定比例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参加院级优秀评选(其中,先进个人各系根据参加人数的2%申报,优秀团队各系根据参加团队的15%申报)。院团委会根据各系的申报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团队总数原则上控制在15-20个,院级先进个人总数原则上控制在60—70人。
二、总结和申报要求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各团队要对本队伍的实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所有参评团队均要上交成果总结,各系的推荐名单由系团总支向党总支汇报后,由系团总支负责向院团委申报。院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统一评定。
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对于巩固活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从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具有积极意义。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推优、总结。要认真推荐,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式、新载体,推动这项活动广泛、深入、健康开展。
请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在3月10日前将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团委创新实践部负责人邮箱:1097383040@qq.com。上交材料应附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