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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41期党校党章学习班学员的通知
日期:2014年03月07日     阅读:562
   

    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我院党校将在每学期举办党章学习班。党章学习班学员的录取采取“自愿报名,团支部推荐,系团总支审核,系党总支和党校审批”的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写过入党申请书而未参加过党章学习班的优秀的学生和学生干部。

二、 报名条件:

1、报名者必须是已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无受过任何处分。

2、报名者在最近一学期内没有学习成绩(含技能)不及格的课程。

三、 录取条件: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依据下列条件分层次先后录取。

1、已是入党积极分子者

2、符合本学期推优对象条件

3、院、系、班(或相当于)学生干部、团干部

4、获上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5、最近一学期成绩在班中名列前茅,获上学期各级奖学金

四、各系额定人数:

由于场所限制,每期学习班有一定限额。各系名额的确定是根据各系参加党校党章学习班的情况和各系学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分配。详见附表《第41期党校培训班各系推荐名额比例表》

五、分班情况:

由于时间和场所的限制,本期学习班分A班和B班(本期党章学习班上课都安排在周日上课,每周日A班和B班均上两次课,周日上午900和下午130开课),报名同学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A班或B班,各系负责调整A班和B班学员人数,使之相同,并按照要求格式(字体、大小等)上报学员名单电子稿至谭伟内部邮箱(具体格式见附件《第41期党章学习班班学员名单(模版)》)。

六、录取程序:

1、报名,愿意参加学习班的学生可到各班团支部书记处报名并领取报名表。

2、团支部对报名对象进行审议后,签署意见后报系团总支。

3、团总支根据额度,以录取条件分层次录取。签署意见后交系党总支。

4、系党总支对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批,将确定人员报党校。

七、 报名截止时间:本次学习班开班时间预计为3月中下旬,请各系务必于317日前将名单上报到学工部谭伟处(电子稿一份发至内部邮箱和书面盖章确认一份)。

  

 

 

 

                 中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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