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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系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年03月07日     阅读:678
  会计系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更广大同学树立身边的学习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经系部研究,决定以“建设美丽校园,追寻最美青春,寻找最美金院人和最美金院事”为主题,开展第八届系级“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系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附加获奖条件者方可申报参选。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师重道,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民生、心系社会集体意识强,道德品质优良;
  (4)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在校期间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及综合素质拓展等方面综合表现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校期间引起了全系师生广泛关注。
  (5)强健体魄,热爱生活。保持健康身心,磨砺意志,不怕挫折,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推荐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事迹典型,能够带动同学共同学习,先进带动后进,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能够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义务支教等活动;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同学。
  4.积极组织或参加校系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突出;代表校系在省级、国家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校、系乃至全省、全国赢得荣誉。
  5.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有一定特长,有时代感,具备当代大学生应有的良好精神风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明礼诚信、拾金不昧,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6.面对困难,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7.团结和带领身边同学,在就业、择业、资历证书获取、专业赛事参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引导和带动同学们及早做好相关就业准备,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各项目具体条件:
  1.诚信之星:在学习、生活、缴费、就业和与人交往中时刻践行诚信的优良品质,有突出的诚信事迹。
  2.自强之星:自立自强,能克服家庭经济以及其它方面的困难,在困境中不断进取,学习刻苦,自身全面发展。
  3.助人之星: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乐于助人,给同学提供力所能力的帮助,有突出的助人事迹。
  4.技能之星:平时积极参加技能训练和各种技能比赛,达到技能尖子标准,在校内外各项技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日常技能训练中能带领同学们一起进步。
  5.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有优良的诚信学风,每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出类拔萃,在校内外各种学习竞赛中有突出的成绩。
  6.学术之星: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喜爱钻研,在课外学术和科技竞赛中有突出的成绩。
  7.体育之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具有优良的体育素养和运动能力、运动技术水平,在校内外的各种体育赛事中有突出的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8.文艺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文艺活动,具有优良的文艺修养和文艺水平,在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能为学校争得荣誉。
  9.实践之星:平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中有突出的表现,能起到示范作用。
  10.服务之星: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能以身作则,恪守职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发挥好同学、老师、学校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本人优质成长,带领同学进步,展示学院质量”。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各班根据参评条件在本系评选产生班级“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后,由班主任写出推荐意见并审核后附推荐表及个人事迹证明材料,上报系团总支,参加系级“十佳大学生”评选,特别优秀的,系团总支将上报学院参加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或第三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
  2.各班上报推荐材料包括: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八届“十佳大学生”推荐表一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文件名称为“××班××十佳事迹材料”;
  (3)候选人生活照一张,电子照片名称为“××班××十佳生活照”;
  (4)候选人简介材料(500—600 字),文件名称为“××班××十佳事迹简介”,具体格式统一要求如下:
  ①标题:“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班)”
  ②第一部分事迹简介(400—500 字,第三人称)2—3 个自然段,第一段文字生动突出且有吸引力,第 2—3 段简介候选人事迹,文字流畅,反映全面具体。
  ③第二部分获奖情况格式为
  例 1:“浙江省‘××杯’××比赛×等奖”
  例 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05—2006 年度二等生奖学金” 
  ④第三部分个人感言(30 字以内)
  (5)各种荣誉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6)各类文字材料除推荐表外均只需提交电子文档。
  四、评选日程安排
  1.3 月7日——3 月 15日,进行活动宣传、班级酝酿推选(每班限报2名);
  2.3 月16日——3月18日,评选系“十佳大学生”;
  3.3月19日起,推荐上报院级“十佳”人选或第三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并填好推荐表和推荐理由。
  五、表彰和奖励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定后,其它候选人授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七届“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六、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结合深入学习实践十八大精神,积极利用评选工作的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本班级学生中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努力营造“诚信· 明理·笃行”优良学风,切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优质发展。
  2.各班应认真做好本系的评选、审核、推荐及材料整理工作,推荐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会计系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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